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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
2024/11/19   党建研究杂志

      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做好国家安全工作,关键在党。必须牢牢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把一切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风险纳入视野,将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政治保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使命无上光荣,责任无比重大,必然会遇到各种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风险挑战、艰难险阻甚至惊涛骇浪,必须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持续不懈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才有可能实现。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延展,人类社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与此相应,国家安全在党中央工作大局中的战略地位显著提升。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将国家安全作为独立的一部分进行部署和阐述,并且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高度,赋予“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的全新定位,体现了构建新安全格局在党中央工作大局中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凸显了确保国家安全对于实现民族复兴伟业的根本性作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更是明确提出,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切实保障国家长治久安。

  从历史的维度看,现在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经过百余年不懈奋斗,我们党已经由成立之初的50多名党员,发展到今天成为拥有9900多万名党员、领导着14亿多人口大国、具有重大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持续深入推进,确立了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更加科学,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显著增强。对中国这样一个规模巨大、人口众多、各群体利益诉求多样的发展中大国而言,在国际安全环境更趋复杂的情况下奋进伟大新征程,就必须坚持由经过历史检验、实践考验、斗争历练的党的核心掌舵领航,必须坚持由历经百年锻造、成熟高超、坚强有力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根本保证,是中国人民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应对一切不确定性、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底气和政治优势。

二、新时代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

  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实际上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国家安全领域的集中体现,也是做好国家安全工作的根本原则。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经济社会条件和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的新变化,中国共产党人积极探索、锐意进取,不断深化对国家安全工作规律性的认识,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

  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实现历史性变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宣布设立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按照集中统一、科学谋划、统分结合、协调行动、精干高效原则,统一领导和部署国家安全工作。2018年,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审议通过《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规定》,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维护国家安全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了党委统一领导的国家安全工作责任制。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切实完善,国家安全事务的管理能力和处置效率显著提高。

  党关于国家安全的理论创新达到新高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顺应时代发展大势,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于2014年创造性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形成了系统完整的国家安全理论,标志着我们党对国家安全基本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10多年来,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已涵盖政治、军事、国土、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网络、生态等领域,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等法律法规相继发布,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国家安全战略纲要》、《国家安全战略(2021—2025年)》等国家安全战略文件审议通过,国家安全战略指导方针、中长期目标和重点领域国家安全政策进一步明确。各项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全面加强,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风险评估机制、审查和监管制度、危机管控制度、决策咨询机制、跨部门会商机制、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保障体系等一系列制度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国家安全工作整体效能显著增强。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国家安全全面加强,经受住了来自政治、经济、意识形态等各方面的风险挑战,社会大局保持长期稳定,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极大提高。

三、坚定不移将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

  更好解决国家安全遇到的一系列新问题新挑战,需要多措并举将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到实处。

  坚持党在国家安全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确保国家安全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党在中国特色国家安全实践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牢固树立维护国家安全的大局意识,强化落实维护国家安全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的国家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监督问责,压实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带动与汇集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力量,万众一心,统筹联动,形成构建新安全格局的强大合力。

  坚持维护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国家利益至上的有机统一。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科技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统筹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在事关旗帜、方向、道路等战略性、根本性问题上始终保持战略清醒、战略定力,重点防控那些可能迟滞或中断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的全局性风险。反对以竞争和对抗思维定义大国关系,以建设性方式管控分歧和敏感问题,避免陷入大国冲突对抗的深渊,但对于中国的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必须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选项,为维护中国的主权、发展与安全装上“安全阀”。

  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坚定不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巩固优势产业领先地位,在关系安全发展的领域加快补齐短板,提升战略性资源供应保障能力。强化经济、重大基础设施、金融、网络、数据、生物、资源、核、太空、海洋等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确保粮食、能源资源、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

  坚持增强党员干部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和本领。引导党员干部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真正把防范化解风险的看家本领学到手。将维护政治安全、提升政治能力放在首要位置,着力防范政治风险,涵养政治生态,夯实政治根基。始终居安思危,保持防范风险的忧患意识,既高度警惕“黑天鹅”事件,也着力防范“灰犀牛”事件;既有防范风险的先手,做到有备无患,也有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高招;既打好防范和抵御风险的有准备之战,也打好化险为夷、转危为机的战略主动战。以如履薄冰的谨慎、“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攻坚克难,积极主动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加强法治思维,筑牢法治保障,不断提高运用科学技术维护国家安全、主动塑造国家安全态势的能力。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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