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管委会领导下,负责对咸阳校区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和开发利用。
二、配合学校国资处对咸阳校区国有资产的清查、登记和管理工作。
三、根据学校下达的年度经济目标任务,制定年度目标经营计划,并具体负责实施。
四、负责对校区内办学单位和租赁经营户的管理和服务。
五、制定和完善经营管理和收费等相关管理制度。
六、负责对外各种经营合作协议书的起草工作。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