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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校区校卫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2012/03/22  

一、校卫队队员职责

1、负责外来人员、车辆检查、登记、车辆疏导工作;

2、负责校园巡逻及周边巡逻;

3、重点、要害部位的守候工作;

4、负责查处校内的小商小贩及纠正内部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

5、“110”报警中心值班及备勤工作;

6、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7、做好火险、火灾的扑救等义务消防员工作;

8、协助维持事故现场秩序及协助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9、治安、灾害事故的排除、抢险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校卫队员班长职责

1、负责全班人员工作、学习,遵守校纪处规做好本班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搞好团结;

2、督促本班人员一日生活制度的贯彻落实,检查本班人员上岗、备勤情况;

3、负责每周值班,督促本班人员按时起床、出操、上岗、训练、就寝熄灯;

4、督促检查本班人员内务、卫生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5、负责向科长报告本班人员情况;

6、努力完成科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校卫队队员行为“十不准”

1、不准在执勤中对服务对象打、骂或说脏话;

2、不准制、便服混穿及着装不统一;

3、不准在工作期间和上岗之前饮酒,禁止在岗上睡觉和抽烟;

4、不准利用职权吃、拿、卡、要;

5、不准进入异性宿舍,未经批准不得外出;

6、不准上岗期间嬉闹、闲谈,休息人员禁止到岗上谈任何事宜;

7、不准男女队员结伴外出或就餐,男女队员聘用期间禁止谈恋爱或单独谈心;

8、不准乱用警械,随意出借或让外人使用;

9、不准在执勤当中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0、不准在执勤期间会客或在宿舍留宿他人。

四、校卫队员各岗位行为规范

(一)门卫

1、严格执行学校的门卫管理规定,认真盘查出入行人及车辆。值班中必须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发生此事应及时报告),照章办事,热情服务。不训斥、刁难、讽刺挖苦师生员工,不说脏话,实行文明用语,讲普通话。

2、值班时二人应按要求着装,服装一致不得混穿并佩戴上岗证,做到保证二人站立在门口两侧;

3、二人每执勤一小时,允许一人休息10分钟,但上下班前后30分钟必须在大门两侧站岗;

4、值班时不允许插手、挽袖口、卷裤脚、身子靠在墙上或其他物品上;

5、在休息的10分钟期间不允许翘二郎腿或身子歪坐;

6、值班时精力集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接打私人电话、吃零食、看书报、看杂志、听收音机、聊天、打闹、玩游戏、写信、干私活、逗小孩等);

7、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警卫室,警卫室电话为报警电话,禁止外人使用;

8、按时按要求交接班,规范填写值班纪录。在交接班期间,接班人应提前10分钟先在警卫室将服装穿好,随后一人到岗位站岗并换下正在上班的一人;被换人对接班的另一人进行移交,交接完毕后该接班人到门卫换下下班的另一人,禁止接班人只来一人的情况下,当班二人同时下班;

9、交接班后,由下班人员将警卫室、大门及周围的卫生打扫干净,保持警卫室、大门及周围的清洁。

(二)巡逻

1、巡逻人员两人一组或两人以上一组不得分开,巡逻时应着制式服装;

2、应与报警中心随时保持通讯畅通,服从值班人员及报警中心的指挥,赶赴现场不得超过5分钟;

3、严格按照巡逻路线巡逻,注意检查各楼的安全情况,特别要注意门窗是否关闭、锁好,有无撬痕及其他安全隐患。发现闲杂人员认真盘查,发现可疑情况或撬门扭锁等异常情况,负责保护现场并及时向报警中心报告;

4、每组按巡逻路线巡逻不得少于四次,中途允许休息15分钟,一组夜间休息地点在B楼一层中间大厅;二组夜间休息地点在D楼一层西大厅。一组白日休息地点在E楼东门口;二组白日休息地点在C楼东门口;

5、一组白日巡逻期间,还负责学生上、下课时间段的封路任务;夜间巡逻二组对E楼三层巡视最少二次;

6、注意发现初起火险应积极扑救并及时向报警中心报告。

违反以上行为规范者,将在量化考核中按照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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